问题 | 工伤后合同到期的处理 |
释义 | 工伤合同到期不得解除合同。在职工工伤的医疗期还没有结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和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关于工伤的医疗期是有限定的,通常不会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超过十二个月了依然在治疗的,职工所在单位可以协商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其赔偿金和工资的待遇。 一、十级工伤停工留薪如何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十二个月,但是伤情严重或者是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二、公司是计件的工伤期间怎么赔偿 计件员工工伤工资待遇会根据之前的一年之内工资的平均数,进行发放,这个工资包含工资、奖金和福利。工伤待遇工资是不分计件的。 计件员工工伤工资会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发放;而且原来的福利不会进行改变,同时也会进行每月的支付;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 了之后后仍需要进行治疗的,那么将会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期间有单位按照原来工资标准而不是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工伤工资没有计时和计件之分,之前计件的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医疗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会变吗 是会变的,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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