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母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一起投标,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起投标的流程如下: 1、落实项目资金,将项目送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2、启动招标工作; 3、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制定标底; 5、进行开标; 6、审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7、发出中标通知书; 8、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或者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他们不能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存在以上关系,则可以一起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