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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修订上海市档案条例共几章几条
释义
    新修订上海市档案条例共9章57条。
    市、区档案主管部门依法对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3、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4、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
    5、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6、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情况。
    市、区档案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3、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信息化建设;
    4、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上海市档案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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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