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蚌埠失业金领取条件一般是 1、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蚌埠失业金申领标准按照申领地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失业保险金。 蚌埠失业金的领取流程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直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登记证明; 2、申领全过程由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校验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为其(打印)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明细单。 综上所述,蚌埠失业金需要失业人员凭借社保卡或身份证去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