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协议不能缺少的条款?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不能缺少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2.标的。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3.价款。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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