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成都离婚证办理满足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登记申请流程和办理条件以及所需材料。离婚登记需要双方自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照片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登记申请流程: 1. 双方当事人需要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会提供模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进行签署。 2. 婚姻登记员会进行监誓并签名,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登记申请内容的真实性。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 三、办理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双方身份证件; (二)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三)双方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四)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声明; (五)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或者父母身份证件或者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出生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六)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或者子女身份证件或者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出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七)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时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财产清单。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零三十七条还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要求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发给离婚证。 因此,办理离婚证需要提交上述七项材料。如材料齐全,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发放离婚证。 结语 离婚登记需要双方自愿、满足办理条件、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必须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流程包括签署离婚登记声明书、监誓并签名、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相关情况、登记等步骤。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当场获得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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