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房产财产保全? |
释义 | 房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诉讼后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财产的措施,以保障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申请房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以及申请保全的财产内容和理由。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30天,申请人必须在此期限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措施将被解除。 法律分析 房产财产保全怎么进行? 1、在财产保全中,财产范围的确定:是诉讼当事人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确定财产范围;由法院依据职权作出的,由法院决定。 2、房产产权不清的、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给予保全。 房产保全需要手续如下: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有效的担保手续。 房产保全定义: 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房屋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 住址或常住地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 庭住址或常住地址、电话) 请求事项: 说明要求申请保留的财产内容(数额或数量等)、信息 事实和理由: 1、陈述法律事实、因果关系 2、相关证据 申请人本人提供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因此,由上可知,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结语 房产财产保全需要根据财产范围的确定和相关手续进行。申请书应明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和方式,以及申请理由。被申请人的地址和财产线索也需要提供。此外,有效的担保手续也是必要的。房产保全是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而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三十日内,若在此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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