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惠州社保参保办理材料的内容 养老保险办理资料: (1)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家庭户为单位填写《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属五保供养对象的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属于农村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的,提供《残疾证。 (2)农村独生子女纯生二女结扎夫妇: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家庭户为单位填写《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乡镇(街道办)及卫计部门公章。 (3)被征地农民: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家庭户为单位填写《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小组、村委会、乡镇(街道办)、国土部门公章。 医保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家庭户为单位填写《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3)属于困难群众的,需提交加盖有民政部门公章的认定名单。 (4)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新参保的,提供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父母一方参保证明、父母及其子女身份证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惠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续保的,每年都需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和父母一方参保证明。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