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快。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劳动监察大队经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该当场予以受理。受理之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是十五天。调解不成的,并且劳动者要求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该在五天以内,把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