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提前一年半能换吗? |
释义 | 不可以,一般只能提前三个月换领,但可以随时按照身份证丢失补领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公民可以于身份证到期前3个月申请换领,若提前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只能按丢失、损坏等原因补领。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公民可以于身份证到期前3个月申请换领,若提前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只能按丢失、损坏等原因补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并没有明文限制公民的补领时间,只强调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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