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土地继承权的问题 |
释义 | 土地继承权的条件有: 1、继承人有资格继承土地,即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被继承人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指定让继承人继承土地。 2、继承人需要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能产生合法的继承权。 一、按遗嘱继承遗产是否有时间限制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具体适用遗嘱继承: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死于遗嘱人; 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或者不相反的。 二、继承权的权利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三、父亲去世遗产怎么继承 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继承: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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