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 孩子的一方支付 抚养费 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