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可以牵扯第三人 |
释义 | 法院判决牵扯第三人的,法院的执行方式是: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注意,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一、劳动仲裁裁决通过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未按生效仲裁裁决书履行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二、爸爸的银行卡被冻结儿子卡受影响吗 爸爸的银行卡被冻结,儿子的卡不会受影响。法院不应该冻结子女的财产,成年子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子女的银行卡。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种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三、法院有权适当采取执行措施吗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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