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兵的优抚金是在两年义务兵阶段才发的,是每服役满一年发一次,共发两次。1、当兵的优抚金是在两年义务兵阶段才发的,是每服役满一年发一次,共发两次。2、义务兵的优待金,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国家在义务兵退伍时给的国家性一次补助,每人每年4500元,发给本人;二是入伍地民证发给的优待金。3、优待金是之你退伍后,国家给你的一笔钱,年年都有,给多少根据你的服兵役多长时间给。4、优抚金是每年一发放。发放金额各地不同。一般是当年你们所在城市的农民纯收入的水平为依据。如果是大学走的士兵,还有退学费的政策退伍之后,有地方补助,有部队给你的退伍费和兵铃费。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七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二)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四)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