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派出所一般怎么处理? |
释义 | 律师分析: 被他人敲诈勒索,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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