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抚养权纠纷中,如何保护孩子的精神需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抚养权纠纷中,孩子的权益应当置于首位,其精神需求应得到充分保护。一般情况下,父母应当共同承担抚养义务,但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调整抚养关系。同时,法院也可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将抚养权判给更适合照顾孩子的一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夫妻对未成年子女应当共同行使监护权和抚养权,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障法》第九条 儿童有保障其身心健康、健康成长和获得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条件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以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根本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父母因特殊原因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争议案件时,应当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根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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