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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著录项目变更视为转让吗
释义
    依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著录项目变更并不是专利权转让,著录项目变更一般是登记事项的变更。
    相关法律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九十九条恢复权利请求费应当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期限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延长期限请求费应当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前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一、只变更专利申请人地址要收费吗
    不要收费。涉及申请主体变更才收费的,比如申请人,代理机构。
    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
    缴费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二、专利权利人请求恢复权利要提交什么材料
    1、当事人请求恢复专利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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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