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具体情况还是需要看您自身的身体条件和单位的要求了,建议您详细情况与招考单位进行协商。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三条 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