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性职工怀孕期间,所在单位是不能让其停职,或解雇的,但如果是为了员工健康,为其安排轻松的工作,且得到员工同意的,才可以变更其工作,但停薪留职如果是员工处己提出来的,那就看单位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了,如果有,对单位来说是好事,不会不答应,如果没有,单位要求员工在职工作,只要不违反让员工加班,或加重其工作量或工作强度的事情,劳动法也是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