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成立分公司流程及条件
释义
    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有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设立的手续是: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规定文件;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是: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设立的手续是: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提交规定文件;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6: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