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合同附随义务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包括: 1、通知义务; 2、说明义务; 3、协助义务; 4、照顾义务; 5、保密义务; 6、保护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一、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处补办,开发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为买方补办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民法典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有义务吗 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1、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在合同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3、保密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在合同履行中所知晓的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还约定了需要保密的特定事项,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是有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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