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一方把共同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措施的,立即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时,如一方将共同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无论是否已经起诉离婚,均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情况紧急,尚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如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则应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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