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财产的分类及归属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界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规定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婚姻财产分割与财产分配 婚姻财产分割与财产分配是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进行的重要程序,旨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财产通常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种类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或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与分配时,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源、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这一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双方能够公平地分享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分割是保障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赠与财产等。在财产分割与分配中,法院将综合考虑财产来源、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判决。这一程序旨在确保双方能公平分享婚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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