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是否需要承担一方债务吗 |
释义 | 虽说恋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一起生活难免会被他人误以为是夫妻,如果一方找人借钱,还债时往往会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尤其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但是即使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债务并不都是由双方承担。如果想要知道恋人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债务怎么分配,第一步要弄到你们所欠的债务是什么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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