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企老板利用关系网招聘是否涉及职位侵占罪? |
释义 | 接私单损害公司利益超过一定数额构成职务侵占罪。罪行主体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分析 接私单如果给公司带来损失,并超过一定数额,则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拓展延伸 私企老板利用关系网招聘:法律界对职位侵占罪的争议 私企老板利用关系网招聘引发了法律界对职位侵占罪的争议。职位侵占罪是指个人通过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由合格人员担任的职位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在私企老板利用关系网招聘的情况下,一些人认为这可能涉及职位侵占罪,因为其可能排除了其他合格应聘者的机会,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然而,也有人认为,私企老板拥有自主招聘权,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关系网招聘并不构成职位侵占罪。因此,对于这一争议,法律界仍在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以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法律规范。 结语 职位侵占罪是指个人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将他人应担任的职位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私企老板利用关系网招聘引发了对职位侵占罪的争议。尽管一些人认为这可能涉及职位侵占罪,但也有人认为私企老板拥有自主招聘权,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关系网招聘并不构成职位侵占罪。法律界正在深入研究和讨论该问题,以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法律规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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