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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期房开盘需要交首付款吗?
释义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期房开盘时是否需要交纳首付款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购买期房时,购房者需要注意房屋延期交付使用、房屋质量不确定以及房产证无法按时取得等风险。建议购房者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开发商,并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质量标准以及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需要注意的风险。
    法律分析
    关于商品房期房开盘时是否需要交纳首付款,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在预售期房时可以协商是否需要支付首付款。如果协商一致,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买期房要注意什么
    在同等条件下,期房的价格一般要比现房便宜,因此购买期房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增值收益。但是购买期房与购买现房相比较,购房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一些。期房能否按时完成,建筑质量能否保证,小区生活配套是否齐全,开发商作出的各种承诺能否兑现等都是未知数。购房者无法直接检查自己所购房屋的具体状况,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
    购买期房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如果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子,首先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就无法体现,比如购买期房作为婚房,可能婚礼的时间到了房子还没布置好,这就产生一些麻烦。另外如果属于投资性的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了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2、房屋质量不确定的风险。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购房者看到房子时可能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与购房合同中的存在差异,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和装修情况的不符。
    3、房产证无法按时取得的风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者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就可能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结语
    购买期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房屋质量不确定的风险和房产证无法按时取得的风险。因此,在购买期房时,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开发商,同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以降低风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广告与合同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交付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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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