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法宝联想:中央法规 1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40 篇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