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有哪些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离退休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以上均需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加盖红章)、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或相关知情人员的描述,出具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无工作单位,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需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或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者的原始的户籍底档(派出所加盖红章); 4、被继承人的档案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从被继承人的单位复印出来,单位加盖红章)等; 5、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同时按与被继承人的相同要求提供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档案材料; 6、继承人应亲自申办公证,不能亲自申办而由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也可到公证处当场发表声明); 8、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如房产证、土地证、建筑执照、赠与书、受赠书、买房协议、股票或债券凭证、银行存款单等; 9、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如未经公证,除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外,视不同遗嘱决定是否提供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 10、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房产公证收费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费是按照一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的。一般来说,这种民事协议的公证费是400元,而书的代收费是80元。除此之外,打字、复印和复印费用另行计算。但是,如果一方将其婚前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则应按公证费标准计算,其标准为赠与房屋价值的2%。 用来证明财产的继承、赠与或遗赠。 公证费如下:收入的金额为20万元约1.2%费但不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1%或更少的费用;超过50万元但不足500万元小于或等于0.8%的数量;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根据以不超过0.5%的费用比例;不超过1/10的收费金额超过1000万元。有时,按照房屋面积每平方米40元计算,如按百分之二收取商品房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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