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权责发生制原则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法律依据: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第二条 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