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单务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单务合同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划分标准为当事人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和风险负担不同。双务合同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应被免除。而在单务合同中,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分析 单务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对称的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而另一方则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单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中,赠送人只需要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其他例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而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有: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为: 1. 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 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有: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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