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涉及遗产继承 |
释义 | 分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虽然对保留胎儿遗产份额作出了规定,但也需要对具体情况作出论断。1、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其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2、若胎儿分娩为活体,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一、出车祸死亡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丈夫出车祸死亡后,出生后死亡的胎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只有胎儿出生是活体的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遗嘱未列胎儿继承权是合法的吗 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条规定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综上,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 三、胎儿赔偿规定是怎样 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能作为赔偿权利人。 怀孕期间胎儿受到的侵害只能视为对其母亲的侵害,胎儿母亲是赔偿权利人。 胎儿出生后如果是活体即成为婴儿,婴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主体,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且对其在胎儿期间受到的损害的赔偿请求权具有溯及力,可以追溯到胎儿期间行使。 因此,婴儿对于其出生前自身受到损害的,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婴儿对于出生前的胎儿期间父母亲因侵权死亡的,有权作为赔偿权利人(死亡受害人近亲属)享有抚养费请求权。 婴儿作为赔偿权利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由婴儿本人享有并行使;但在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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