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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当事人可以有几人参加鉴定?
释义
    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十一、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提起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医学会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重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且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等理由
    十二、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专家在鉴定前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唯一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专家的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专家的效果。
    十三、医疗事故鉴定会的程序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十四、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
    1、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
    3、针对专家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专家为最重要的原则。
    十五、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十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
    (四)至
    (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十七、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十八、再次鉴定的提起
    1、提起人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
    2、时效: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3、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
    十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终止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前,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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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