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绝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如果被拒绝,被告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最终仍然被拒绝,被告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确有固定住所或者其他能够保证到庭受审的拘留条件;(二)已经拘留时间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长拘留期限,但尚未审查起诉;(三)因病、残或者其他原因确实不能继续羁押的;(四)有确实担保能力的;(五)其他应当取保候审的情形。 2.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被告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裁定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裁定机关负责复议。对于复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上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被拒绝取保候审申请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3.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五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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