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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房产抵押债权应如何实现
    房产抵押债权的实现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后,抵押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抵押中 抵押权的实现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三、民法典动产抵押应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 抵押合同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 授权委托书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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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5: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