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
释义 | 退休后重新就业不影响原公司停发退休金,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仍享有退休金权利。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劳动者应领取退休金,公司需按规定支付。即使退休人员在退休后找到新工作,仍属于劳务关系,原公司仍需支付退休金。如公司拒绝支付,可向当地社保局求助。退休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依法办理退休之后,公司需要给发退休金,即使后面劳动者重新就业了,那么也不能停止发放退休金以及养老金。要是公司不肯依法支付的,因为退休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属于仲裁委受案范围,但可以及时去当地的社保局解决。 最后,为满足家庭生活需要,现在很多劳动者在退休之后还是会找下家公司继续工作,这个时候原则上不是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所以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原公司还得接着支付退休金,一旦原公司不肯给的,其实新单位也不会给,那么退休人员的权利就会受损,建议是及时去找社保机构解决。 结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劳动者,即使重新就业,原公司仍需按规定支付退休金。若公司不履行义务,退休人员可向当地社保局寻求解决。退休后继续工作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建立劳动关系,但原公司仍应继续支付退休金。如原公司拒绝支付,新单位也不会支付,退休人员的权益将受损,建议及时寻求社保机构的协助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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