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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有哪些对业主的义务和权利
释义
    业主的所有权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业主该尽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一、父母的房子子女算业主吗
    父母和子女在一个小区居住在一起,当然算是小区的业主。业主具有的权利包括: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二、物业服务合同要全体业主签吗
    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全体业主签。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物业合法续签流程
    在物业续签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所以,在续签中,一定要仔细了解以上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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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4: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