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超市买的过期面包怎么赔偿 |
释义 | 在超市购买过期的食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但最高不超过500元。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按照500元计算。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负法律责任。经营者没有将临到期食品放置于临到期食品专柜,也没有将过期食品公告于公众,而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销售,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过 法律分析 如果我们在超市购买了过期的食品,我们可以向经营者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应该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那么我们将按照500元来计算。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有权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其次,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负法律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禁止销售的,经营者负有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食品的法定义务,并且应该熟知所销售的每种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过期后仍予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营者没有将临到期食品放置于临到期食品专柜,也没有将过期食品公告于公众,而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销售,带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性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买了过期药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市民买到过期药品,可以向属地的药监局进行投诉,药监局执法人员会依法对药店进行处罚。而如果该药物对你的身体造成了危害,可以向其索赔。 三、经营过期食品如何认定犯罪 经营过期食品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拓展延伸 超过保质期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有关食物的保质期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生产、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生产或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并且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那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那么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一个人明知超过保质期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进行生产或销售,那么他的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如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明知存在质量问题,仍然生产、销售,那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那么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如果一个人生产或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或者明知超过保质期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仍然进行生产或销售,那么他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对食品的保质期有严格的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及时清理和处理。 结语 过期的食品不仅会危害我们的健康,也可能对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因此,在购买食品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购买过期食品。如果购买了过期食品,我们可以向经营者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应该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那么我们将按照500元来计算。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有权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负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选择在正规的超市购买食品,并注意食品的保质期。如果购买了过期药品或过期食品,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