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 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