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生效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