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政策 2、创新创业、投资、企业人才落户政策 3、重点、三高、紧缺形《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上海政策 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5、应届毕业生72分落户上海政策 6、夫妻投靠落户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第一款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