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 1.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综上所述,长期诉讼时效一般是超过3年不满20年的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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