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尤其是关于既往病史的条款。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了赔偿,需要仔细分析被拒绝的原因,是否与既往病史有关。如果确实有既往病史,需要进一步核实该病史与当前疾病的关系,是否为同一疾病的复发。如果没有既往病史或者既往病史与当前疾病无关,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保险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者与被保险人就保险事故认定、赔偿金额等事项无法达成协议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