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如何解除效力待定合同 |
释义 | 解除效力待定合同必须满足: 一、撤销的意思表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二、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撤销合同; 三、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默示方式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一、依据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同时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无权代理行为; 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在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三)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实施行为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有效。 (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购房合同不是本人签定有效吗 购房定金协议不是本人所签是否有效,要看签字的人是否有代理权,如果没有代理签字的权利,则该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未成年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未成年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一般无效。但16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