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合同的投资风险何时会转移? |
释义 | 运输的买卖合同风险自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一、订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如何承担责任 运输中的货物风险负担规则是: 1、双方是否约定了交货地点。如果约定了交货地点,卖方应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的风险; 2、如果交付地点没有约定,但需要运输,需要看是否约定由指定承运人承运。指定承运人在承运期间发生货物损失的,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3、如果没有约定指定承运人承担,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货物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 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基本义务 1.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称为出卖人,买方称为买受人。 2.出卖人应当履行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3.买受人应当履行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 三、机械设备退货法律规定 机械设备退货的法律规定为机械设备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退货,因质量不符合规定退货而导致的机械设备可能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并且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