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登记方否认借名 首先要面临的一个风险就是,如果登记的一方反悔,实际出资人可能就拿不到了房产了。我们知道,一般而言,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谁的,所以,自己出钱购买,但产权登记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搞不好会让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购房款是自己出的,也可以争取到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在借名买房的案例中,双方往往是熟人关系,只有口头约定,不见得会签书面协议,到后来,一旦扯皮,要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就很难拿出证据了。 2、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 如果银行查明实际购房人与贷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能依据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提前解除合同。而一旦无法取得贷款,房屋的购买就可能出现困难。 3、被借名人陷入债务等纠纷 从被借名人领取房产证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的这段时间,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被借名人对他人负有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或存在离婚纠纷,则房产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卖。 4、被借名人私下卖房 即便能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但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换言之,即使法律认可借名事实,但如果登记方拒不配合产权变更,只要房产证上不是自己的名字,借名人就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时候,房屋名义上的所有人把房子给卖了,借名人再想追回难度就非常大。 5、过户产生的税费 即使被借名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被借名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6、涉嫌骗取保障住房 如果房子属于保障性住房,出资人不具备购房资格,那么即便权利登记人认可双方借名买房的事实,也无法实现过户给实际出资人。而由于政策的特殊性,借名买房还可能被视为骗取保障房行为,导致双方都失去今后的保障房申请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