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关于诉讼离婚三个阶段的详细介绍是: 1、起诉,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