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试用期工资,如何确定?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即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规定保护了试用期劳动者的权益,防止滥用试用期和低薪剥削。同时,同工同酬原则也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或最低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的,参照该条款可以确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该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条款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的问题,体现了同工同酬原则。在约定试用期工资时,应确保体现同工同酬原则,并且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对于试用期工资的确定,应以两个最低标准中较高的那个为准。同时,用人单位应遵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