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经营范围不同。物业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经营物业管理业务,如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的管理以及其他被授权的管理服务。劳务派遣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在劳动力资源方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用工需求,如用工派遣、合同签订等。2、设立资质不同。物业公司的设立资质中三级资质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一级资质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3、上级管理单位不同。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省、市劳动人事部门。4、用工形式不同。物业公司在没有劳务派遣资质单位提供对应劳动人员时,其内部的用工形式为员工直接就业。即员工是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用工或者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形式是向有需求的用工单位输送劳动力,并与该劳动力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