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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解散的形式与条件
释义
    公司解散的方式和条件:一、公司解散方式包括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任意解散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强制解散发生在营业执照吊销、责令关闭或司法干预情况下。二、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经营困难导致股东利益重大损失,如公司陷入僵局或受欺压行为影响;股东已尝试其他救济手段无效;起诉的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0%以上。
    法律分析
    一、公司解散的方式
    (一)任意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强制解散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
    2.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解散的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
    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董事间矛盾激烈或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2)提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诉讼的手段。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证据。
    (3)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以起诉之日为准。
    结语
    公司解散的方式有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任意解散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实现。强制解散则是在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行政处罚下,或通过司法干预保护利益实现。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经营困难导致股东利益重大损失,如公司陷入僵局或受到欺压行为;股东已经尝试过其他救济手段但无法解决问题;起诉的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0%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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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0: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