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转包、出租、借用、互换、转让、入股等。转包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出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借用人可以是本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农户,也可以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组织以外的人。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本村人或者借给外村人均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出借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